據5月9日蒙古Medee網報道:9日,蒙古國家大呼拉爾(議會)舉行了全體會議,審議討論了去年12月4日由政府提交國家大呼拉爾審議的關于礦產法、石油法、石油產品法等法律修正案草案。期間,國家大呼拉爾的部分議員就這些法律修正案草案的有關問題發表了自己的意見和看法。
陶格陶和蘇仁議員指出,“因為在法律中要規定由礦業部門頒發普遍分布礦的特別許可證,因此我選擇不支持。”特木楞議員稱,“負責重修這些法律的工作班子,需要更加努力和好好地工作。如果規定特別許可證持有者最終生產出的礦產品,在滿足國內的需求后再出口的話,可能會帶來沉重的負擔。”
會議的最后,就礦產法、石油法、石油產品法等法律修正案草案,是否列入國家大呼拉爾的議題審議的問題進行了表決,結果沒有獲得多數議員們的支持。恩和巴雅爾議員就此向國家大呼拉爾主席贊丹沙塔爾提出,“剛才有幾個議員因接受媒體采訪未能參加最后的意見表決,建議您重新組織一次表決。”在第二輪的表決中,仍有51.9%的議員們投出了反對票。
上述法案雖然被國家大呼拉爾暫時打回了,但不排除過些時日組織修改后,再由政府重新提交國家大呼拉爾審議的可能性。
(地一眼編輯:楊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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