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有軌炸藥車的運行流程圍繞 “安全運輸” 核心,需結合井下調度指令、軌道條件、爆破作業計劃協同運作,具體可分為 “啟動前檢查 - 裝載炸藥 - 軌道運輸 - 卸載炸藥 - 返程維護” 五大環節,各環節的原理邏輯如下:
1. 啟動前:安全檢查與準備(核心是 “排除風險”)
操作人員需確認設備防爆性能:檢查防爆電氣元件的密封蓋是否完好、滅火裝置是否有效、制動系統是否靈敏(空車試制動,確保制動距離符合標準:時速 5km/h 時,制動距離不超過 3m)。
對接調度系統:通過防爆對講機接收地面調度室的 “運輸路線指令”(明確行駛軌道、避讓點、目的地),確認軌道沿線無障礙物(如礦石堆積、軌道變形)。
動力系統啟動:電機驅動型需連接高壓電纜,確認電壓穩定;柴油驅動型需檢查燃油量、機油量,啟動發動機后,觀察排氣火焰消除器是否正常工作(無火星排出)。
2. 裝載階段:控制,避免風險
車輛行駛至井下炸藥庫的指定裝載區域,通過裝卸輔助裝置與炸藥庫平臺對接,確保車廂與平臺高度一致(偏差不超過 5cm,防止裝卸時炸藥箱傾斜)。
授權人員開啟車廂雙鎖,按照 “輕拿輕放” 原則裝載炸藥,重量傳感器實時反饋裝載量,達到額定載重后自動提示停止裝載;裝載完成后,關閉車廂門并鎖閉,記錄炸藥類型、數量(便于追溯)。
3. 軌道運輸:穩定行駛,實時監控
按照調度路線行駛,電機驅動型通過變頻器調節車速(井下運輸時速通常不超過 8km/h,坡道段不超過 3km/h),柴油驅動型通過油門控制轉速,確保車輛平穩運行。
行駛過程中,操作人員通過監控系統觀察車廂內部及軌道情況,遇彎道、坡道時提前減速;若收到調度室的 “避讓指令”(如與其他軌道車輛交匯),需行駛至指定避讓點停車,待對方通過后再繼續行駛。
制動系統實時待命:正常減速時采用液壓制動,緊急情況(如軌道障礙物、設備故障)時觸發機械制動 + 軌道夾持制動,確保車輛在短距離內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