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修訂《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的要求,國土空間規劃應當細化落實國家發展規劃提出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要求,統籌布局農業、生態、城鎮等功能空間,劃定落實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和城鎮開發邊界。這里規定的“三區三線”表述,與原有規定相比,將“農業”和“落實永久基本農田”排在了前面,體現出了對農業和永久基本農田重視程度的變化。
在國土空間規劃內容上規定應當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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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和規劃用地布局、結構、用途管制要求等,明確耕地保有量、建設用地規模、禁止開墾的范圍等要求; |
| 統籌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用地布局; |
| 綜合利用地上地下空間; |
| 合理確定并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規模; |
| 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保障土地的可持續利用。 |
這些規定➤既細化了國土空間規劃中土地管理的底線約束,又指明了土地開發、保護和建設活動必須遵循節約集約用地、保障土地可持續利用的基本原則。





